燃烧器的布置应根据炉膛的结构、燃烧器的几何尺寸和火焰充满度、不干扰的原则进行布置。
1、燃油燃烧器的布置
对水管锅炉或燃煤锅炉改成燃油锅炉,燃烧器中心和侧墙的距离应不小于1~1.2m,下排燃烧器到炉底的距离不应小于1m;如选用2个燃烧器,则其中心之间的距离也应保持lm左右,且两个燃烧器旋转风的转向应相反,当单只燃烧器的耗油量为500~1000kg/h时,炉膛深度不小于4m;耗油量为200~250kg/h时,炉膛深度不小于3m。
2、燃气燃烧器的布置
锅炉炉膛大小和形状与燃料性质关系很大,燃气燃烧过程比燃油简单,燃烧所需的时间较短,因而所需炉膛容积要小。燃烧器的布置应与炉膛形状结合起来考虑,以火焰充满度好,火焰冲刷不到水冷壁管为原则。燃气锅炉一般布置1个燃烧器,这样系统简单,运行管理方便,投资省。对较大容量锅炉,可以布置2个燃烧器,通常采用上下布置方式,即使负荷减小时,停用1个燃烧器,也不致造成火焰偏离炉膛中心,影响水循环的可靠性和过热器温度偏差。
锅壳式锅炉由于受到结构的限制,均采用双炉胆对称水平布置,每个炉胆各布置1个燃烧器。
燃气燃烧器可以布置在锅炉前墙、侧墙、底部,若烟气出口处在炉膛底部,燃烧器亦可以布置在炉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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